1 申請對象: 凡設籍中華民國公立小學在校學生,受學校推薦,而推薦人於逆境中,仍能 奮發向上、樂觀進取、孝行表現、友愛親友等行為,足堪楷模 者,或是具有 特殊才能,出類拔萃者 申請應備文件如下: 申請書 2 份(須用規定格式,請自行影印使用)。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可證明文件(如校長推薦函) 近 2 年成績證明書2申請變法申請條件請參閱附件網址
1 申請對象: 凡設籍中華民國公立小學在校學生,受學校推薦,而推薦人於逆境中,仍能 奮發向上、樂觀進取、孝行表現、友愛親友等行為,足堪楷模 者,或是具有 特殊才能,出類拔萃者
申請應備文件如下: 申請書 2 份(須用規定格式,請自行影印使用)。
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可證明文件(如校長推薦函)
近 2 年成績證明書
2申請變法申請條件請參閱附件網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