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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雲林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(六年級應屆畢業生)

  • 上版日期:115-02-23
  • 發布單位:縣立麥寮國小
  • 聯絡人:李芊媛

一、申請鑑定對象:設籍本縣之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具備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之六年級應屆畢業生,經學校教師、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具備資賦優異特質者。

     (一)申請管道一者,其學科成績須符合下列標準:

           1.申請 語文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, 國小六年級上學期 國語、英語之學期成績皆需達「 優等(90 分以上) 」。

   2.申請 數理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, 國小六年級上學期 數學、自然之學期成績皆需達「 優等(90 分以上 ) 」。

      (二)申請管道二者,須符合「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」第 17 條第二項第二、三、四款規定標準,具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

            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獲前三等獎項、學術研究單位推薦資料、研究報告等。


二、有關鑑定相關時程及地點,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。

三、有意願參加國中資優鑑定學生,請於4/30(四)前向輔導室特教組報名,逾時不候。

四、預計5月底校內初審,初審完畢會讓孩子將資料帶回,請家長於6/15(一)前攜帶資料至就讀國中申請參加初選。

五、有問題可電聯輔導室特教組 6341173#02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