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申請辦法(如附件),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
家庭,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職(五專前三年)、國中
(小)之在學子女,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
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二 符合上述申請辦法規定者,請依辦法第五點申請方式備妥
相關證明文件,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 關文件後寄交該基金會申請(免備文)。申請辦法及表單
請參閱該基金會網址:http://www.rel.org.tw/(首頁>章程法規>業務法規>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「助學金」申請
辦法)
三 有需申請之班級請將申請資料於3月5日前 送至註冊組統一辦理 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