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康協益獎助學金暨急難救助金開始提出申請(9/30截止)

  • 上版日期:110-09-13
  • 發布單位:縣立麥寮國小
  • 聯絡人:洪嘉炫

1 康協益獎助學金申請資格由級任導師認定 不需附帶關證明文件 只需填寫申請表

 2 康協益急難救助金申請資格 為學生家長(父或母)於本學期或上學期過世者, 須附證明文件(死亡證明或除戶證明)

 3 如有學生有申請其他助學金, 也可以申請康協益獎助學金,不受其他已領有助學金影響

 4 申請表請於9月30日前交至註冊組  謝謝

  感謝各位級任導師協助辦理康協益獎助學金事宜,照顧弱勢族群,功\德無量。 感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