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檢附113年雲林縣國民中小學奮學獎助學金慈善公益活動計
畫書及申請表
二、申請程序:
1.推薦人/單位應檢具下列資料寄送至承辦單位申請之,申請資料需備齊,
否則不予審理:
2.準備資料:
1.申請表一份。(由承辦單位提供)
2.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(能佐證新住民、原住民、單親家庭)
3.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一份。
4.身心障礙證明(本人或是家長)
5.其他(如清寒證明、家長服監證明…)
6.孩童對未來的期許( )
7.備註:佐證資料至少一樣 佐證資料越多 評選較容易通過
三 欲提出申請之班級學生 請於期限內將資料寄至
地址:640 斗六市上海路77 號1 樓(斗六後火車站)
單位:社團法人雲林縣社會關懷協會 收
或轉交學校代寄
四 相關申請手續請參閱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