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立麥寮國民小學學生轉班作業原則
壹、依據 :
1. 教育部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台國 ( 一 ) 字第 0940021621 號函辦理。.
2. 雲林縣立麥寮國民小學編班辦法。.
貳 、轉班原則:
學生經編班確定後,不得調整就讀班級,如因教育輔導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 , 需
要調整就讀班級者,得提出書面,經學校轉班委員會開會決定後辦理,惟不得指
定轉入班級。
參、 轉班委員會成員
轉班委員會應由校長、教務主任、學務主任、輔導主任、教學組長、生教組長、
輔導組長、註冊組長、一、三、五年級學年主任、教師會代表、家長會代表以及
該年級學年主任共同組成。
肆、 家長申請轉班程序
一、家長在申請轉班前,應先與班級導師就學生問題充分溝通。
二、前項親師溝通無效後,家長應先請學校相關處室協助進行親師溝通。
三、學校行政單位介入溝通後,若仍無法解決問題時,家長可向教務處提出申請
轉班,申請書內應詳細敘明轉班理由,惟不得指定轉入班級。
伍、轉班程序
一、教務處受理後,應協調輔導室及相關處室進行評估及妥善輔導,並提出安置
建議。
二、經相關處室人員評估、溝通及輔導後,確實無法解決者,業務單位應整理相
關輔導記錄、提請校長召開轉班委員會議。
三、召開轉班委員會議時,得邀請原班導師、輔導小組及相關人員報告處理情形
後,由轉班委員會於一星期內審議完成,並研議相關配合措施,以及是否同
意轉班。
四、如獲同意調班,得由教務處視各班人數多寡,編入人數較少班級或適合輔導
該個案學生之教師班級,必要時可於召開調班委員會時,即邀請擬轉入班級
導師參與委員會會議,俾瞭解學生,作為未來輔導之參考。
陸、 學生調班案件之相關配合措施 , 可參考依下列方式辦理
一、轉班原因係學生因素造成者,應由輔導室及學務處將其列為個案輔導對象,
妥善予以輔導。
二、若調班原因係原班教師造成者,應由學校將其列入輔導對象 除加強視導外,
並隨時詳細紀錄其教學與班級經營情形,必要時彙整相關資料提報教師評審
委員會審查。對於不適任教師應妥善予以輔導,必要時依教師法等相關規定
予以停聘、不續聘、解聘之處理,以確保學生受教權益。
柒、本辦法經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 長
雲林縣立麥寮國民小學轉班申請表
學生姓名 | | 班級: | 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 |
調班原因陳述 | |
家長簽名 | |
註冊組長 輔導主任 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校長
麥寮國民小學班級學生轉班輔導記錄
學生姓名: | 班級: | □教務處 承辦處室 □學務處 □輔導處 |
個案輔導紀錄 | |
麥寮國民小學班級學生轉班委員會會議記錄
會議日期 | 時間: | 地點: |
主席 | |
紀錄 | |
會議委員簽到 | 校 長 | | 一年級學年主任 | |
教務主任 | | 三年級學年主任 | |
學務主任 | | 五年級學年主任 | |
輔導主任 | | 教師會代表 | |
教學組長 | | 家長會代表 | |
生教組長 | | 該學年代表 | |
輔導組長 | | 輔導教師 | |
註冊組長 | | | |
會議記錄 | 如附件 |
決議 | □不同意轉班 □同意轉班,轉至( )年( )班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