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【申請】 申請期間:110年3月5日起至110年4月9日截止。
申請程序:凡申請「清寒助學金」者,由各校依補助急迫性,由1至5進行排序(1代表急迫性高、5代表急迫性最低),填入「申請個案彙整排序表」,每校名額限申請5名(同戶限一名具申請資格之學生)。
具備文件:請填寫並彙整下列文件,寄交本會收(地址:104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,聯絡電話:(02)7702-9922)。
(1)申請個案彙整排序表
(2)請按推薦順序檢附每一申請個案文件:
A.財團法人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「愛,從小學起」學童助學金
計畫申請表。
B.全戶戶籍謄本(近6個月)。
C.相關文件,如低收入、中低收入戶證明、清寒證明、身心障礙手
冊、重大傷病卡等。發生災難、變故或重症等證明文書(如死亡
證明書、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),複本可。
D. 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,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(複本)。
E. 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。
【評估回饋】每學期終提供回饋報告,以利本會針對補助個案進行長期關注之
評估。
相關申身表格參閱附件